政协大同市委员会关于加强
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的办法
(政协大同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十六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全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极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参加市政协的各种重要会议,包括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以及市委委托市政协党组召开的协商座谈会和有关专题座谈会。对会议所协商讨论的议题,要提前通知并将主要文件材料提前送达出席会议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会议要切实保障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对民主党派、工商联以组织名义发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尽快妥善处理和办理,并将处理或办理情况及时答复其组织和个人。
二、建立市政协领导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及市政协秘书长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市政协负责人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秘书长联系会议,互通情况,协商沟通有关工作。特别要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就政协工作的重要议题及统一战线内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还可将政协履行职能的有关问题,委托民主党派、工商联进行调研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市政协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有关重要活动内容时,应事先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在组织视察考察、参观学习、专题调研、协商论证和理论研讨等活动时,可根据业务接近、领域相关的原则与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组织,或吸收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参加。
四、市政协办公厅和有关专委会应根据工作分工,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并使之联系经常化、制度化。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和各种报告会、学习讲座、联欢会、文艺体育等活动,应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或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人员参加。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的重要活动也可视情况邀请市政协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市政协机关要建立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的交流制度。市政协机关应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方便条件。对于来自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要求,市政协应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反映并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帮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落实参政议政的意见和建议。
五、市政协应积极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搞好自身建设。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相互交流自身建设方面的情况和经验,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还应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民主党派、工商联在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作用。
六、市政协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宣传工作,反映他们在参政议政、协商民主中的意见和建议,在政协的刊物多刊登他们的重要活动和工作成果,以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提高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必要性、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
七、市政协办公厅为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联系的有关事宜。
政协大同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