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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光辉历程 | 协商建国

信息来源:中国政协文史馆    发布时间:2024-09-12 15:59    被阅览数: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意志,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四个重要决议,选举产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由香港北上的部分民主人士和中共代表李立三(一排左一)在哈尔滨马迭尔宾馆。一排左二起:谭平山、沈钧儒、李德全、蔡廷锴;二排左二起:朱学范、章伯钧、林一元、赖亚力。

部分民主人士在华中轮上合影。二排左起:包达三、柳亚子、陈叔通、马寅初;三排左起:傅彬然、沈体兰、宋云彬、张絅伯、郑振铎、叶圣陶、王芸生。

1949年8月28日,宋庆龄接受中国共产党邀请,在邓颖超陪同下由上海抵达北平,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治中等在火车站迎接。 

1949年9月21日下午7时,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并致开幕词。他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油画《国旗的诞生》,创作于1984年,作者高国方。1949年9月,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毛泽东看着五星红旗图案说:“这个图案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